在农村信用社基础上改制组建的农商银行,一向都将“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推动普惠金融、兼顾社会责任与地方经济建设”作为宗旨。然而,陕西省定边县农商银行的做法,刷新了定边县金天利房地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天利公司”)法人李守明的认知:在2023年6月8日至今已3年多的时间里,因为农商银行的一拖再拖,他原本拥有300人员工,曾经榆林市十强企业,年纳税超千万元的优质企业,被迫走向破产边缘。
事情起因:贷款企业受疫情拖累未能按时还贷,担保公司要承担清偿责任。
2019 年 12 月,陕西榆林市的占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占丰公司”),在定边县农商行贷款1899.8 万元,金天利公司以西环路的房产(评估值 5000 多万元)作为抵押担保。另外还有 8 个自然人做连带担保。
如果社会发展的大环境风调雨顺,占丰公司每月按时还贷根本就不是问题。但是,现实社会永远都不会有如果。
2020年初发生的新冠疫情,让许多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冲击,贷款企业占丰公司、担保企业金天利公司也不例外。占丰公司很快就出现资金链断裂,想了许多办法都不能把贷款和利息按时还上,贷款未到期,未能按照银行规定的季度清息,只能眼睁睁地等着农商银行起诉,金天利公司等多家担保主体承担清偿责任。
2021年12月14日,定边县法院执行局作出第一个裁定,将担保企业金天利公司位于西环路的房产进行查封,该房产向农商银行抵押时评估了5000多万元。
2023年6月8日,定边县法院执行局作出第二个裁定,对担保企业金天利公司的帝豪大厦剩余资产近7000万再次查封。(属于再次、多重查封)
金天利公司法人李守明的无助感,缘于2023年6月1日的协调会。当天,定边县法院执行局周局长组织主持召开“债务执行”协调会,法院2名审判员、农商银行高行长等4人、金天利公司有关人员和法律顾问等人参加了协调会,并达成口头协议。
为占丰公司作贷款担保的有4家主体,理应共同承担还贷的担保责任。但农商银行和法院提出放弃追究其他担保人的责任,施压金天利公司要全部承担担保责任,并以金天利公司拥有的帝豪大厦的房产来抵扣占丰农商行的贷款。
在被逼无奈之下,金天利公司只能独自承担所有贷款债务,并借了500多万元高利贷(应银行高某要求)交纳了房产的所有税款。
银行失信:说好的承诺3年都不兑现,二次评估财产损失20%,作担保的企业被逼近破产边缘。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金天利公司当场提出两个合情、合理、合法的条件:
一是贷款利息计算在到决定以房抵债之日止,即计算时间从2019年12月至2023年6月。既然定了以物抵债方案,贷款利息就应从这天起停算;并且要求我司将酒店内可移动资产近千万元作为无偿赠送,我司认可了。
二是金天利公司不承担诉讼费、房产评估费、法院执行费、物业拍卖费等其它费用。
由执行局周局长主持并征求三方认可后,督促金天利公司以本次协议为准,在 2023 年 7 月底之前,把房子腾出来交付评估与拍卖。
协调会的第二天(即2023年6月2日),农商银行的高某和孙某带着榆林市中财房地产评估有限评估公司,到帝豪大厦22楼办公室签了评估委托协议,承诺评估费由他们支付,不需要金天利公司负担。
协调会的第三天(即2023年6月3日),农商银行提出由法院于6月8日作出执行裁定,查封扩大至担保企业金天利公司的帝豪大厦财产。法院的裁定写明,从2023年6月8日开始进入执行程序。
不知道为什么,原来双方约定好由农商银行支付的评估费(12.9031万元),农商银行一直拖着不给评估公司?(其中原由是评估结果高出执行标的近2000万)
尽管农商银行主要负责人高某和孙某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示马上支付,但就是一直拖着不履约。说好的承诺拖了3年之久,致使以物抵债的协议成为一纸空文!
也不知道为什么,农商银行在2025年又重新作了评估?最核心的要害是,第二次做的评估价低于原评估价20%!
金天利公司的法人李守明有5个百思不解:
一是为什么不采用原来已作出的物业评估数值?即便是2025年的房产价格已经低于2023年的价格,但出现这种状况毕竟都是农商银行拖延3年造成的。
金天利公司质疑,第一次评估的房产5000多万元,远远足够抵扣农商银行的贷款。拖了3年后再评估,即便是财产减少20%,也完全可以抵扣农商银行的贷款。为什么还要扩大查封担保企业的其他资产?是否存在掠夺民营企业资产的企图?
金天利公司质疑,一边是拖延后再评估导致企业资产不断缩水,一边是加上其他利息、罚息等债务越拖越大,评估的资产与抵扣的债务随着时间的延长不断接近。就这样操作,金天利公司的财产,在悄无声息中实现了主体大转移,真是好一手算计!其目的就是整垮企业,将企业资产据为己有。
事实上,定边县法院在2023年6月8日作出的执行裁定书,正式查封帝豪大厦2层、4层、19至23层的房产;再加上之前一直查封着的西环路抵押房产,两块加起来估值就有1.2亿元之多,而当时担保的贷款连本带息也就欠2500万左右。法院查封金天利公司的资产,远远超过了要担保的1899.8 万元贷款债务。
二是在被拖延的3年里,凭什么还要一直按上浮50%的标准收取逾期罚息?毕竟,逾期不能执行都是农商银行一手造成的。
金天利公司的物业帝豪大厦被查封之后,金天利公司对该缴的税费都全缴清了,查封的楼层都腾退完了,资产清点、设备检修也都弄好了,随时可以交房子。问题就在农商银行。说好的评估费应该由农商银行支付,但定边农商银行就是不交这笔钱,企业交,评估公司说要法院同意,交不进去,致使第一次评估落空。直接把评估、拍卖整个流程给卡死了,一拖就是将3年。在这3年里,农商银行还一直按上浮50%的标准收逾期罚息,致使金天利公司的债务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这是典型的司法与银行勾结导致。
直到2025年案子恢复执行,农商银行才挑了31套房产走拍卖流程进行以物抵债,剩下那些超额查封的资产,一直拖到 2026年5月底才解封。其中目的就是评估值下降和增加利息。
三是农商银行在疫情期间照收罚息,为什么要与国家纾困政策背道而驰?
当年疫情期间,原国家银保监会专门发文件,要求银行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合理延后还本付息、减免逾期罚息,不能乱收违约费用。最高人民法院也有相应的指导意见。
这笔于2019年12月办理的贷款,全程赶上疫情防控期,借款企业占丰公司和担保企业金天利公司,都是受到疫情重创的中小微实体企业,完全符合政策减免的条件。但定边农商银行在 2021年12月至2023年6月,一分钱罚息都没减免,这不是明显与国家政策对着干吗?
四是明明有足额资产抵扣,农商银行为什么拖着不办非要扩大担保企业损失?
法院在2023年6月就已经足额查封了担保企业金天利公司的资产,也谈好了以物抵债,金天利公司也全力配合。但是农商银行就是不缴评估费,任由利息一步步往上涨!其动机不能不让人怀疑,目的就是靠罚息吃利息!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同时,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显然而见,逾期的利息和罚息,都不应由金天利公司承担。
五是担保企业的资产被法院查封后,协调会确定了利息计算到此为止,农商银行为什么不遵守承诺继续计息?
担保企业的房产被法院查封后,所有的资金资产被冻结,金天利公司已经没有还款能力。这种情况下,农商银行不但违背协调会上的承诺,还人为地拖延3年,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和责任,怎么也算不到担保企业的头上。农商银行继续收取担保企业的利息700多万元和罚息200多万元,两项合计近千万元,于情、于理、于法都无法自圆其说!
六不解,定边县农商行在成立起至2019年,对企业发放利率为一分零五,二十年间一直违反国家银行监示会利息最高限,国家规定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比法定利率可以高20%,他们超几倍,为何一直无人管????
逼近破产:谁来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从2023年6月8日被法院查封至今,担保企业金天利公司最核心的不动产被多重查封和冻结,既不能流转变卖还贷,也无法在其他银行贷款还贷,资金周转的路全被堵死了。
本来,三年疫情就把企业折腾得死去活来。核心资产被查封后,企业的正常业务被停摆,一直没有收入,目前已经是入不敷出的状态。
担保企业金天利公司法人李守明,始终夜不能寐:本来,2023年被抵债的资产足够还清了贷款及利息。但做梦也不想到被定边农商银行硬生生拖了3年,结果还变成了罚息利滚利,所欠的钱反而更多了,企业彻底陷进了死循环。
担保企业金天利公司法人李守明想不明白:目前案子虽然暂时终结了,但利息却还在一天天地计算,金天利公司的损失还在一天天扩大,致使原本年纳税超千万元、榆林市首届十强企业,一步步被逼走向破产的边缘,300多员工流落街头。类似如此情况,定边县不下10家以上企业。
担保企业金天利公司法人李守明,期望有关部门能给他一个公道:一是核查定边农商行违规收取疫情期间(2020年至2023年6月底)的逾期罚息,定边农商银行不能成为执行国家政策的法外之地;二是督促定边农商银行停止收取2023年6 月8日法院足额查封金天利公司资产、双方达成以物抵债意向后的所有利息罚息,这都是因农商行拒不按照约定支付评估费而拖延时间产生的新增利息罚息,属于扩大损失;三是督促定边农商行立即配合法院走完评估、拍卖流程,对多算的利息予以冲抵扣减;四是对定边农商行银行违规计息、疫情不减息、超额查封、重复查封、选择性执行、恶意阻挠执行、放任债务越滚越大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问责查处。
来源:https://c.m.163.com/news/a/L58E69EV0556HJY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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